咱們公司將一批尾礦賣給一家企業,該企業居中接收白鎢并舉行出賣,白鎢應由哪方交資源稅?
答:按照《資源稅法》第一條的規則,在我國境內開拓應稅資源的單元和部分,為資源稅的納稅人,該當依照規則交納資源稅。
因為貴司是出賣尾礦給購置方,按照《資源稅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則,納稅人開拓尾礦不妨免征或減征資源稅,但簡直減征或免征的范疇要按照企業地方地的規則來處置。
須要指示的是,《資源稅法》中對于尾礦的減輕是從2020年9月1日發端奏效。在此之前的尾礦不在法定減輕的范疇內,須要按照礦場合規則決定能否不妨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