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客戶的日常商務談判中,公司一般需要支付部分定金,或者在簽訂合同時向客戶收取定金。等到后期繼續合作交易,再支付其他款項。我們都知道定金一般是不退的,后期違約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那么,公司在做首付款時,應該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定金的會計分錄
定金的會計分錄如下:
1.通過預付款會計:
借:預付——xx臺。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通過其他應收賬款核算:
借:——xx單位預付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實踐中,接受保證金的企業一般會在財務上記為預付款,在執行合同時計入合同價款。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項:預收賬款
合同履行時,收到定金的一方提供勞務或交付貨物并收到余款時,作如下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已收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如果由于付款方的原因最終未能履行合同,接收方將沒收定金作為違約金:
借:預收賬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因接受定金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接受定金一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實質上是返還定金并支付同等數額的違約金:
借:預收賬款
非業務支出
貸款: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