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為銷售的員工福利會計分錄: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款:庫存商品
[了解]
這里所列的集體福利是自產或委托商品。如果是外購商品,不再視為銷售,進項稅轉出。會計分錄如下:
(1)購買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等。
(2)發行時: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視為銷售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是下列最早的時間之一:
A.在收到托運單位的托運清單的當天;
B.收到全部或部分付款的日期;
C.寄售貨物發出180天的日期。
(2)貨物轉移的當天,如果貨物被視為已售出(委托他人代銷、代銷商品除外)。
(3)勞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視同銷售的,納稅義務發生在勞務和無形資產轉讓完成或者不動產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當天。
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增值稅的征收范圍是什么?
銷售的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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